臺北市公告113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十二年就學安置高級中等學校簡章,以及預估安置名額暨學校群科簡介,教育局表示,安置管道是臺北市提供國中身心障礙畢業學生進入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學校所規劃的入學管道,只要是北市112學年度應屆或非應屆國中畢業生(含111學年度以前),並領有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證明的各類身心障礙學生都可報名參加。
113學年度根據各障礙類別預估國中畢業生人數、過往安置報到率及學校班級數規模,較前一學年度增加123個名額,共有63所公私立高中學校提供1,346個安置入學名額,其中公立高中及特殊教育學校提供879個安置入學名額,私立高中提供467個安置入學名額。身心障礙學生除參加本安置管道,也可參加免試入學、特色招生考試及高中或專科學校五年制新生入學。
教育局表示,安置管道分7類組辦理,包括:「視覺障礙組」、「聽語障礙組」、「肢障腦麻病弱組」、「情緒行為障礙組」、「學習障礙組」、「自閉症組」及「其他障礙組」。由北市鑑輔委員會各工作小組依據學生性向、優勢能力、在校表現及特殊教育需求等綜合研判進行安置,家長與國中老師應依據學生各項表現及能力,輔導學生選填適性志願,讓學生在高中教育階段能適應學校生活,快樂學習。
安置管道簡章已公告在臺北特殊教育學校網站和及北市教育局網站,安置管道報名時間為113年1月9日及10日,應屆畢業生由畢業國中團體報名,非應屆畢業生請於113年1月10日親至臺北特殊教育學校報名,不受理通訊報名,安置結果預定113年4月10日中午12點在教育局、北區特教資源中心及北市身心障礙學生高中學校適性安置系統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