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培養青年族群自主參與運動及欣賞賽事消費習慣,教育部體育署今(112)年6月起每年常態發放青春動滋券,鼓勵16歲到22歲國民積極參與體育活動和觀賞運動賽事。為提供民眾完整的一年抵用期程,112年度青春動滋券延長抵用至113年6月30日,並配合常態化措施,113年度青春動滋券在113年1月1日上午10時起開放領用。
體育署表示,青春動滋券為每年常態化措施,今(112)年符合資格者為民國90年1月1日至96年12月31日出生民眾,配合系統建置期程於6月1日開放領券抵用,原定於12月31日截止領用,為提供完整一年的領用期程,將展延至113年6月30日,民眾可把握機會,於期限內領用完畢。
體育署進一步表示,為避免有心人士盜用民眾個資進而領取青春動滋券,動滋網即日起增加健保卡號驗證機制,民眾到動滋網登記青春動滋券時,除輸入身分證號、出生年月日、手機號碼等基本資訊外,尚需通過健保卡號驗證,才能取得簡訊驗證碼,輸入驗證碼後方能完成領券程序。體育署提醒,青春動滋券限本人使用,請妥善保存個人資料,避免遭有心人士盜用。青春動滋券領用方式、優惠店家資訊等,民眾可請上動滋網查詢,或撥打客服專線02-77523658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