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善列印
生活

違法使用電子煙、加熱菸 國健署提醒將罰1萬元

2023-07-12 發佈 曾鈺羢 臺北

「菸害防制法」今年3月修正施行,我國全面禁止使用類菸品包括電子煙,且沒有經過政府審查核定通過的指定菸品,包括加熱菸品或其必要的組合元件,國健署表示,民眾如違法使用,最高可處新臺幣1萬元罰鍰,請勿以身試法。

 

此外國健署也提醒,所有菸草產品皆有害,不論是使用紙菸或加熱菸,都會產生相似的有毒化學物質,加熱菸甚至還會產生紙菸所沒有的毒性及危害化學物質,為了自己及身旁親朋好友的健康,菸品三不政策:不推薦、不嘗試、不購買!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