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善列印
政策

中市教育局評鑑星光實驗教育不通過駁回續辦申請

2023-06-27 發佈 常維鈞(常罡) 臺中
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局徽

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局徽

臺中市星光實驗教育機構申辦期程為109至111學年共3學年,教育局組成調查小組訪談及調查,發現課程不符計畫,且帳目金流不清,市府為維護學生權益,依規駁回其續辦申請。
 

臺中市星光實驗教育機構申辦期程為109至111學年共3學年,以辦理「芬蘭現象式探究學習」為實驗計畫課程主軸,但自110年10月遭家長檢舉諸多情事,如招生宣傳、教學及教材、違法以IB課程涉嫌超收學費,及疑涉相關霸凌等情事,教育局除組成調查小組訪談及調查,也針對辦學成效進行評鑑,發現課程確實不符計畫,且帳目金流不清等問題,教育局陸續給予3次限期改善補正機會,並輔導改善財務,但至今仍未完成改善,市府為維護學生權益,依規駁回其續辦申請。

 

教育局強調,該機構如有疑義可依法提起行政救濟,至於學生可回到戶籍所在學區學校就讀或選擇其它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機構、團體或辦理個人實驗教育,不會影響學生受教權,48位教職員工則依其勞僱關係回歸契約內容,針對有就業需求的教職員,將轉介臺中市就業服務處提供協助。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