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教育局公告112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十二年就學安置高級中等學校簡章,提供國中畢業的身障生升學高中入學管道,只要是臺北市國中111學年度應屆或非應屆畢業生(含110學年度以前),並領有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證明的各類身障生,都可報名參加。
教育局指出,112學年度共有64所公私立高級中等學校提供1,223個安置入學名額,其中公立高級中等學校及特殊教育學校提供793名安置入學名額,私立高級中等學校提供430名安置入學名額。身心障礙學生除了參加這項安置管道外,也可參加免試入學、特色招生考試及高級中等學校或專科學校五年制新生入學。
教育局表示,安置管道報名時間為112年1月10日及11日,應屆畢業生由畢業國中團體報名,非應屆畢業生請於112年1月11日親自到臺北市立臺北特殊教育學校報名,不受理通訊報名,安置結果預定112年3月31日上網公告。安置管道分7類組辦理,包括「視覺障礙組」、「聽語障礙組」、「肢障腦麻病弱組」、「情緒行為障礙組」、「學習障礙組」、「自閉症組」及「其他障礙組」。由臺北市鑑輔委員會各工作小組依據學生性向、優勢能力、在校表現及特殊教育需求等綜合研判進行安置,家長與國中老師應依據學生各項表現及能力,輔導學生選填適性志願,讓學生在高中教育階段能適應學校生活,快樂學習。
教育局表示,為了落實身心障礙學生適性安置及多元發展,建議學生與家長在填寫志願前充分與學校老師溝通,考量學生的性向、興趣、能力,選擇適合的科別學校就讀,讓孩子在快樂環境中學習成長。安置管道簡章已公告於臺北市立臺北特殊教育學校以及臺北市教育局網站,詳細報名資格、報名資料、重要日程及各校開缺名額及科系請詳見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