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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

考試院訂定國防法務官考試辦法 廣納優質法律人才

2022-10-21 發佈 王唯瑾 臺北
考試院院會通過訂定國防法務官考試辦法,藉由國家考試機制,廣納優質法律專業人才,提升國軍整體法律專業質量。

考試院院會通過訂定國防法務官考試辦法,藉由國家考試機制,廣納優質法律專業人才,提升國軍整體法律專業質量。

考試院院會通過訂定國防法務官考試辦法,藉由國家考試機制,廣納優質法律專業人才,提升國軍整體法律專業質量。

 

考試院說明,國防法務官開放一般大學畢業生報考,應考學歷資格條件參考律師、司法官考試,並依現役軍官、後備役軍官、未具現役或後備役軍官3種身分,分別訂有年齡限制,如未具現役或後備役軍官資格者,限20歲以上,32歲以下。

 

國防法務官考試分二試舉行,第一試為筆試5科目,第二試為口試,筆試應試科目與司法官、律師考試第二試多數相同,包括憲法與行政法、民法與民事訴訟法、刑法與刑事訴訟法、陸海空軍刑法與軍事審判法、國文作文與英文。第一試錄取者,須於國防部指定之國軍醫院辦理體格檢查合格,再參加第二試。

 

考試院表示,國防法務官以軍官身分任用,並非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若為後備役軍官、未具現役或後備役軍官資格者,須依國防部規定辦理志願入營或入伍,取得現役軍官任職資格,才可接受由國防部辦理的國防法務官專業訓練,經專業訓練成績及格,由國防部報請考試院發出考試及格證書,並由國防部分發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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