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法制局去年與中興大學法律專業學院攜手,共同簽署合作協議備忘錄(MOU),辦理成效良好,今年雙方決定續約,由臺中市法制局長李善植與中興大學法律專業學院法律系主任兼院長李惠宗代表簽約,希望透過官學合作,讓法律相關科系學生能結合學術與實務,學以致用。
本次合作將延續去年MOU架構,著重雙向溝通的法學交流,由臺中市法制局安排具有實務經驗的講師進入校園,對中興大學法律系學生加強法律教育,並協助學生至公部門觀摩實習,接觸行政法相關實務,例如:法制作業流程、訴願與國家賠償實務研討、調解行政活動參與,以及消費者保護實務見習等。
臺中市法制局長李善植指出,去年MOU的執行成果極佳,故今年持續辦理,期待雙方持續優化合作模式,讓中興大學法律專業相關科系學生透過臺中市法制局累積行政法應用實務經驗,結合實務與學術,成為優秀的法律人才,也讓臺中市法制局與中興大學成為中臺灣法學實務暨學術交流的推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