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是學生打工的旺季,臺北市勞動局表示,打工族大多以時薪制為主,依照現行的基本工資,時薪不得低於每小時新臺幣168元,雇主必須依「勞動基準法規定」給付薪資,提醒暑期工讀的同學留意領到的薪水是否符合基本工資,雇主是否按時且一次給付薪水,如果有工資相關勞動權益問題,可向勞動局反映或諮詢。
根據依照勞動基準法第21條規定,工資不得低於基本工資;第22條規定工資要一次全額給付給勞工;第23條規定,工資要定期給付。臺北市勞動局勞動基準科葉思延科長表示,目前規定的基本工資,時薪部分不得低於每小時新臺幣168元,如果同學跟雇主約定一天上班4個小時,當天的薪資計算方式應該為168元乘以4小時(168×4=672),當日薪水為672元;以日計薪的勞工,日薪應該不得低於每小時168元乘以單日工作時數。
另外,很多雇主都誤認為以時計薪的工讀生不用給加班費,依勞動基準法的規定每日正常工時為8小時,如果工作超過8小時,就屬於加班,雇主仍須以勞動基準法第24條第1項計算加班費。假若學生一天工作10小時,約定工資每小時170元,當天的薪資計算方式應該為(170元× 8小時)+(170元× 4/3 × 2小時)=1,814元;如果一天工作12小時,當天的薪資計算方式為(170元× 8小時)+(170元× 4/3 × 2小時)+(170元× 5/3 × 2小時)=2,380元。葉思延科長表示,如果雇主沒有依法給付加班費,可能會被處以2萬到100萬以下的罰鍰。
學生暑期打工除了增進多元體驗和學習外,自身的勞動權益也要注意,若是遇到工資給付相關勞動權益問題,可利用臺北市「HELLO TAIPEI單一陳情系統」線上反映問題或諮詢,方便又快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