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陽技術學院董事長劉石純上週四發給教職員的一封信中,表示該校自103學年度收入即未達學校營運經費,七年來董事會無條件捐資,但仍無法轉型永續經營,在現有資金與資產情況下停辦,才能夠保障學生與教師權益。
教育部表示,蘭陽技術學院在110學年度停招,董事會因為評估後續已無法繼續捐資,在學校還有資金可以維持110學年度正常運作以及發放教職員資遣費的前提下,把停辦計畫報到教育部,教育部經過私校諮詢會諮詢,並經專科以上學校停辦審議委員會審議,於今年5月23日同意蘭陽技術學院自111學年度起停辦。
有關教職員跟學生權益的部分,教育部指出,教職員將比照「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場條例」發放每個人最高6個月的資遣費,學生的部分於110學年度畢業後,大概剩下100位左右,教育部將協助安置轉學到其它學校,蘭陽技術學院的董事會亦提供每一位學生一個學期1萬5,000元的助學金,直到應屆畢業為止。
教育部說明,由於蘭陽技術學院並非專輔學校,而是依照私校法相關規定辦理停辦,停辦後會有三年的改辦或改制期限,之後再由董事會做後續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