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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

租屋族注意 租賃契約3成舊版市面流通

2022-05-09 發佈 蘇瑞雯 臺北
住宅租賃契約3成舊版在市面流通,圖片中最左住宅租賃契約書為最新版本。

住宅租賃契約3成舊版在市面流通,圖片中最左住宅租賃契約書為最新版本。

近來惡房東與租霸房客之住宅租賃糾紛不斷,為維護租屋市場秩序,行政院消保處針對住宅(房屋)租賃契約書進行專案查核。調查發現,有超過3成門市販售舊版定型化契約,消保處已要求各銷售通路下架並回收舊版契約,同時呼籲租客最好自備新版契約與出租人簽約,才能保障雙方權益。

 

消保處指出,近期有消費者反映,市售住宅租賃契約書內容與「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 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規定部分不相同,更有部分契約條款嚴重侵害租屋族權益,像是押金過高、要求承租人負擔房屋稅、或是加重承租人違約之責任等不當規定。

 

為解決契約糾紛,消保處會同內政部地政司及各地方政府地政局處進行專案查核,本次共計查核120家門市,包含書店、生活百貨與四大超商,通路陳列286份契約中就有83份為舊版契約,比例為29%。

 

行政院消保處處長劉清芳表示,呼籲業者應主動「回收」及「下架」舊版契約,並上架新版契約,維護整體租屋市場秩序,未來也會不定期查訪,要求業者落實改進;同時也和教育部合作,讓校園生活輔導相關單位都能大力宣導,協助學生使用新版定型化契約和房東簽約。

 

消保處也發現,在四大超商、墊腳石、金石堂書店、金興發生活百貨、久大文具等連鎖通路,都完全陳列新版契約,消費者可安心在這些店家購買;至於陳列舊版契約連鎖通路,分別有101文具天堂、金玉堂文具批發廣場、諾貝爾圖書城、九乘九文具專家、小北百貨與光南大批發等,均有部分門市陳列舊版契約。

 

內政部地政司組長廖慶安提醒租客注意兩點,對於電費收費標準不能超過台電當月級距的最高額度、租賃期間房東更不得任意調整租金。消保處表示,簽約前務必選擇正確銷售通路購買新版契約;租賃契約若由房東提供,應逐點核對契約內容是否與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規定相同;若房東使用不合規定舊版契約,可拒絕簽約,並可檢附事證向主管機關提出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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