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善列印
生活

指揮中心調整輕重症分流收治原則 減輕醫院負擔

2022-04-14 發佈 曾鈺羢 臺北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調整COVID-19確定病例輕重症分流收治原則,未來醫院主要收治中重症患者、70歲以上長輩、血液透析或懷孕36週以上確診者。若住院病患已無住院需求者,無須待解除隔離,即可依分流收治原則下轉至加強版集中檢疫所或防疫旅館,若有啟動居家照護的縣市,可以返家採居家照護。

 

至於加強版集中檢疫所或防疫旅館主要收治無症狀、輕症且年齡未滿70歲、生活可自理或有陪同照顧者如孩童,或懷孕未滿36週的確診者。

 

至於居家照顧,已經啟動的縣市可讓未滿65歲,無血液透析、懷孕且符合居家照護條件者,採居家照護管理;不符居家照護條件者,依分流收治原則送加強版集中檢疫所或防疫旅館或醫院。

 

此外,為了讓病房更有效利用,專責病房、加強版集中檢疫所或防疫旅館如場地允許,均以2人一室收治,不限家人、同住或同行者;加強版集中檢疫所或防疫旅館如房型允許,可同室收治2人以上,且以家人、同住或同行者為限。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