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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抽檢潤餅食材 1件花生粉黃麴毒素超標

2022-03-31 發佈 周明慧 臺北
北市衛生局查驗1件花生粉黃麴毒素超標

北市衛生局查驗1件花生粉黃麴毒素超標

為了維護消費大眾食用應景食品的衛生安全,臺北市衛生局在清明節前夕針對潤餅皮專賣店、知名商圈或廟宇周邊祭祀食品販售店、市場、超市及素食批發零售業等場所進行抽驗,抽驗的35件產品中有4件檢驗結果不符規定,包括驗出過氧化氫陽性和黃麴毒素超標,衛生局已經下令業者將不符規定的產品下架,禁止販售,同時也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進行處分。

 

清明節即將到來,傳統習俗上要吃潤餅,為了讓民眾吃得安心,臺北市每年規劃清明祭祀食品抽驗專案。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科陳怡婷科長表示,本次抽驗了35件過節應景食品,包含10件潤餅皮,以及豆干(絲)、豆芽菜件、花生粉等餡料共15件,還有5件米濕粿類食品、5件全素食品,檢驗項目包括防腐劑、殺菌劑、漂白劑、黃麴毒素、著色劑及動物性成分,其中有3件豆干製品檢出過氧化氫為陽性,不符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1件花生粉檢出黃麴毒素超標,不符食品中真菌毒素的限量標準。

 

過氧化氫俗稱雙氧水,是家庭中常用的漂白劑及消毒劑。我國規定過氧化氫可使用於食品(麵粉及其製品除外)作為殺菌用途,但在最終產品中不得殘留,食品加工所使用的過氧化氫必須符合食品添加物相關規定。而黃麴毒素為誘發肝癌的主要毒素之一,具有極高的熱安定性,不同於一般黴菌經蒸、煮、炒、炸可被消滅,要在260℃ 以上的高溫才可被消滅。

 

陳怡婷科長提醒民眾,如購買米、麥、豆、五穀雜糧等,要注意產品儲存環境,避免潮濕發霉;千萬不要購買包裝破損或色澤改變的產品,已經發霉或過期的產品也要立即丟棄。此外,在選購食品時,盡量不要選擇顏色異常白皙或偏離傳統色澤太多的食品,購買時要提高警覺,才能降低買到違規食品的風險。

 

衛生局表示,豆製產品檢出過氧化氫添加物,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8條第1項,並依同法第47條規定,可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花生粉檢出黃麴毒素超標,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7條,並依同法第48條規定,經命限期改正,屆期不改正者,可處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針對不符規定的產品已令業者立即下架,2件產品將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8條規定,依同法第48條規定限期販售業者完成改善,後續將進行產品複抽,如仍不合格將可依同法第48條裁處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另外2件產品來源為外縣市,已移請轄區衛生局依權責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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