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與考試院今天(10日)通過112年7月1日初任公教人員的退撫新制規定,未來公教人員的退休將採個人專戶制,除強制提撥外,也可自願提繳,並設計自主投資制度,而教育部也針對借調教師設有回補機制,以確保年資不中斷。
考試院通過112年7月1日以後初任公務人員退撫新制草案,行政院也同步通過「公立學校教職員個人專戶制退休資遣撫卹條例草案」等,明年7月1日初任的公務員及教職人員,由現行的確定給付制改採確定提撥制,未來公教人員的退撫基金將設置個人專戶,除了個人強制提撥15%之外,也可自願提撥,另外,專戶也設有自主投資平臺,提供投資組合,讓公教人員可自己操作,增加專戶收益。
教育部人事處處長王崇斌表示,教育人員有其特殊性,教育人員設有公私立學校任職年資併計制度,明年7月1日起初任公立學校教職的人員,公私立任職年資同樣併計,但年金分計,另外,屆齡65歲沒有退休的例外如大學校長、教授等,可延長服務時間;而教師因產學合作借調,中斷的年資可在回任教職10年內申請補繳費用併計年資,以保障年資不會中斷。
新制規定,退休金請領條件與現行相同,但是給付方式有請領一次退休金、請領月退休金或兼領一次退休金及月退休金。
根據銓敘部統計,每年初任公務人員約1萬人,教育部統計初任教育人員約3到4千人,因此每年約有1萬3千多人改用新制。至於原退撫基金,明年7月起將會因為初任人員退撫經費不再入庫,導致財務吃緊,考試院與行政院皆表示,將由政府編列預算支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