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為推動區域環境管理工作,從今年(111年)1月1日起,正式成立「三區環境管理中心」,將目前環境督察總隊各區的組織架構與業務,納為北、中、南三區環境管理中心的核心業務。
環保署指出,未來三區環境管理中心職能業務除持續辦理既有三區環境督察大隊的環境犯罪查緝執法及行政檢查督導業務之外,也包括垃圾處理設施管理、環境衛生管理等協力業務,北區環境管理中心還包括環保署天災應變及防疫防災窗口,除可以平時執行重大或跨區環保案件查核、廢棄物管理及垃圾妥善處理之工作外,若於發生重大環保事件、天災等事故時,也可迅速進行應變,以提高組織效能及強化核心職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