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公告從明年7月起,全臺飲料店不得提供保麗龍等發泡塑膠材質的一次性飲料杯,同時要求提高自備環保杯的優惠,對此消費者文教基金會建議消費者選擇支持使用環保材質的店家,並且呼籲業者提早禁用塑膠及保麗龍製品,以行動展現愛地球的誠意。
環保署為了引導業者提供循環服務、培養民眾養成自備習慣,預告將從111年7月1日起,全臺飲料店不得提供保麗龍等發泡塑膠材質的一次用飲料杯,同時消費者如果自備飲料杯至少應有5元的價差優惠。針對此政策,消基會表示肯定與支持,同時由淨灘環保活動觀察到,在海邊有許多的保麗龍與塑膠製品,如手搖飲料杯可能會塞滿魚龜及鳥類生物的肚子,最終使這些生物無法真正進食飢餓致死,因此消基會認為陸上禁絕使用塑膠、保麗龍製品,才是根本解決海面環保與生物生存問題的癥結。
消基會董事暨臺北醫學大學教授麥富德說明,保麗龍是聚苯乙烯發泡製成,對環境上的影響其實更加嚴重,因為他的密度比水小,會漂浮在水面上,到了海洋生物鏈後,有很多數據都顯示保麗龍會對海洋汙染造成非常嚴重的傷害,尤其是一些魚類會將保麗龍當作小型水母吞下,造成海洋生態很大的變化,隨後再進入食物鏈中,最後仍然回歸進人類的肚子裡,除了長期食入累積可能會產生致癌風險,對環境與生物健康也都有重大威脅。
消基會表示,希望業者能提早禁用保麗龍飲料杯,不要等到禁令生效再實施,同時建議消費者可以選擇支持使用環保材質飲料杯的店家,促使業者及早停用保麗龍材質飲料杯,與企業一同攜手愛臺灣,努力珍惜全體消費者的健康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