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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

藥物過敏勿輕忽 臺東馬偕藥師提醒注意6大前兆

2021-11-19 發佈 林睿鵬 臺東
臺東馬偕醫院藥師黃維光提醒民眾,藥物過敏初期會有6大前兆「疹、破、紅、痛、腫、燒」。

臺東馬偕醫院藥師黃維光提醒民眾,藥物過敏初期會有6大前兆「疹、破、紅、痛、腫、燒」。

疫苗施打是全球對抗新冠病毒的重要政策,但許多民眾憂心施打後可能產生不適症狀,也使得藥物過敏受到關注,成為民眾健康的重要課題,臺東馬偕醫院藥師黃維光表示,藥物過敏初期會有6大症狀「疹、破、紅、痛、腫、燒」,若在服藥初期出現以上症狀,應儘快尋求醫師診斷處置。

 

黃維光藥師表示,一般民眾對藥物過敏缺乏認知,根據藥害救濟基金會調查,有達80%民眾認為藥物過敏的症狀僅只皮膚起疹子,可能是受廣告臺詞影響所致,事實上藥物過敏反應有可能遍佈全身,也可能以不同的症狀表現,嚴重的話更會危及生命,不可不慎。

 

他指出,藥物過敏有6大前兆可提供民眾參考警惕,包括「疹」皮膚紅疹、搔癢或水泡;「破」口腔潰瘍、嘴破;「紅」眼睛不適有紅腫、灼熱感;「痛」喉嚨痛、吞嚥困難;「腫」嘴唇腫脹;「燒」發燒。一般而言症狀會在服藥後24小時內發生,但也可能延遲到2至3個月。

 

黃維光藥師呼籲,民眾在服藥期間應隨時提高意識,一旦發生藥物過敏反應,應迅速回診就醫,並帶上原藥袋或是處方單,讓醫師在第一時間判斷是否為藥物過敏,以及是什麼藥物造成過敏,經確認造成過敏的藥物後,應請醫師將過敏藥物註記在健保卡中,若各別醫療院所有製作「過敏記錄卡」,也有助於紀錄且方便取出。

 

他提醒有藥物過敏的民眾,往後每次就醫時,應記得主動出示「過敏記錄卡」,或是提醒醫師曾有過敏史並已註記於健保卡中,讓醫師在開立處方時可以評估並避開曾經過敏的藥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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