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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

醫療院所禁用五倍券廣告優惠促銷 北市已開罰4件

2021-11-04 發佈 周明慧 臺北
臺北市衛生局醫事管理科吳秀娥視察提醒,醫療院所不能以優惠、折扣等商業手法廣告促銷

臺北市衛生局醫事管理科吳秀娥視察提醒,醫療院所不能以優惠、折扣等商業手法廣告促銷

配合振興五倍券上路,醫療院所也搶攻五倍券商機,在電視購物、網路社群平臺或通訊軟體上以「五倍券專案,5000抵用6000」、「凡使用五倍券5000,回饋使用面額的20%、現省2500」等標榜五倍券優惠打折的宣傳廣告吸引民眾注意,此舉已經違反醫療法第86條規定,臺北市目前已裁罰4件利用五倍券宣傳的違規廣告,罰鍰共21萬元。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醫事管理科吳秀娥視察表示,醫療機構不可以用優惠、團購、直銷、消費券、預付費用、贈送療程或針劑等具有意圖促銷的醫療廣告進行宣傳;或是刊登強調最高級及排名等敘述性名詞或類似聳動用語的宣傳,像是「國內首例」、「唯一」、「首創」等字句,這也違反醫療法第86條規定,依同法第103條裁處新台幣5萬至25萬元罰鍰。此外,假若電視購物臺播出醫療廣告販售票券,協助醫療機構招徠生意,將違反醫療法第84條規定,非醫療機構,不得為醫療廣告,依同法第104條裁處新台幣5萬至25萬元罰鍰。

 

吳秀娥視察建議,民眾要選擇美容醫學機構療程時,要注意「六要三不」,包括要檢視醫療機構開業執照、要檢視醫師執業執照、要充分與醫師溝通想要改善的部位、要由醫事人員親自執行療程及確實瞭解療程效果、要詳閱衛生福利部公告的美容醫學處置同意書及說明書範本以及要求開立收據。而「三不」則是不要相信「全國第一」、「最專業」等誇大用語;不要參加贈品、折扣、團購等不當招攬活動;以及不要預付訂金、預購療程。

 

臺北市衛生局呼籲民眾,買醫美療程前請先至診所與醫師進行諮詢評估,妥善與醫師溝通,確實瞭解療程效果,選擇適合的醫美療程,切勿輕信形形色色的醫療廣告或行銷手法而衝動購買。民眾如對美容醫學有相關疑問,可至「衛生福利部醫事司美容醫學資訊專區」查詢相關法令及衛教資訊。衛生福利部也提供「醫療機構及醫事人員資訊」讓民眾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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