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建構生育養育友善環境,政府修法調整育嬰假,從7月1號開始,育嬰假由原先的6成薪提高到8成薪、請假單位放寬等。父親節即將到來,「托育政策催生聯盟」今天(5號)特別提出建言,呼籲讓「請育嬰假」可成為做爸爸的標配,將育嬰假申請年齡從3歲延長到小孩8歲,並提高育嬰假第一個月給付率從投保薪資8成補足到全薪。
托育政策催生聯盟5號召開「給我彈性育嬰假— 讓請育嬰假成為做爸爸的標配」記者會,托盟召集人劉毓秀肯定政府放寬育嬰假的方向,但建議可以參考國際作法,她指出聯合國「人口暨發展計畫」研究報告指出,瑞典是世界上首先實施育嬰假的國家,更以「性別平等」為政策目標,造就瑞典的高生育率。
因此托盟建議,跟上先進國家作法,可以讓臺灣育嬰假制度再進化,包括延長育嬰假使用年限,由小孩3歲前可以請,延長到8歲前;縮小請假單位,從最小以「月」為單位,縮小為以「小時」;提高第一個月的給付額度,由投保薪資8成補足到全薪。像是將育嬰假由最小以「月」為請假單位,縮小為以「小時」計算,不但能讓勞工彈性運用,雇主也更容易調配分工。
劉毓秀也表示,育嬰假是捍衛男性當爸爸的權利,促進育兒家務平等分工,育兒的柔性經驗回饋到爸爸的人生經驗,不只對親子關係有助益,也對父親本身的工作大有助益。
托盟強調,法不是有修就好,而是必須修到位,修法範圍將涉及《性別工作平等法》、《就業保險法》、「育嬰留職停薪實施辦法」及「育嬰留職停薪津貼補助要點」,並期許立委能夠在新會期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