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全國幼兒園停課到6月14號,私立幼兒園家長收費部分,教育部已經在27號分別與地方政府及全國性教保經營者團體代表研商,並達成共識,6月先不向家長收取每月繳交的代收代辦費,等復課以後,再依照6月幼兒實際上課日數,按比例向家長收費,而對於私立幼兒園停課期間的營運短收,則納入行政院紓困4.0方案爭取特別預算。
國教署副署長許麗娟表示,幼兒園收退費規定雖屬地方政府權責,考量私立幼兒園6月配合全國疫情警戒第三級延長停止到園上課,屬全國性通案的事務,並且多數縣(市)現行自治法規,沒有針對長期、大規模停課訂有退費機制;因此,教育部已與各縣市政府、業界代表就收退費規定達成共識,6月1號到6月14號共9天停止到園期間,暫時先不向家長收取費用,等復課後,幼兒園再向家長收取6月的代收代辦費(包括活動費、材料費、午餐費及點心費等),至於向家長收取的額度則依據幼兒實際上課日數比例計算。
許麗娟副署長舉例,例如,A園每月代收代辦費用(包括活動費、材料費、午餐費及點心費)合計4,000元,6月原本應提供的教保服務日數為21日(扣除端午節),但因應疫情B生上課日數為12日,因此,6月B生家長應繳費用為2,285元(計算公式:4,000元÷21日×12日,採無條件捨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