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善列印
政策

家有失能者 把握報稅時間這樣做

2021-04-19 發佈 林文玲 花蓮
長期照顧家中身心失能者

長期照顧家中身心失能者

五月報稅季即將到來,家中有「須長期照顧之身心失能者」,即可減稅新台幣12萬元,花蓮縣衛生局呼籲,民眾若有符合「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的家屬,可提前準備相關證明,於報稅時提報,經審查通過,就能享有長照扣除額。

 

財政部於108年7月24日修正「所得稅法」第17條,增訂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下稱長照扣除額),只要符合衛生福利部的「須長期照顧之身心失能者」,納稅人本人、配偶或受扶養親屬,則每人每年定額減除新台幣12萬元,大幅減輕家庭照顧身心失能者的繳稅負擔。

 

花蓮縣衛生局局長朱家祥指出,長照扣除額的適用4大對象包含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者、長照失能等級第2至8級且使用長照給付及支付基準服務者、入住住宿式服務機構達90天者及在家自行照顧者。如果是聘僱外籍看護,必須檢附前一年度的聘僱許可函影本;而入住住宿式服務機構者,則檢附入住累計達90天繳費收據影本。

 

朱家祥再次呼籲,家中如果有符合「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的家屬可提前準備相關證明,於今(110)年5月報稅時提報,經審查通過就能享有長照扣除額,如有稅務申報相關問題,請撥打財政部0800-000-321專線,長照需求請撥1966專線。(實習記者吳宛璇/花蓮報導)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