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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

國中教育會考 准考證明寄發

2021-04-08 發佈 林宜箴 臺北

110年國中教育會考將於5月15日、16號舉行,4月9號寄發准考證,集體報名的國中應屆畢業生由就讀國中轉發,個別報名考生由各考區試務主辦學校寄發。教育部及全國試務會提醒考生,請務必詳細檢查並妥善保管准考證,准考證內容如有錯誤,須依據簡章於4月12日、13號申請更正,集體報名考生向就讀國中申請,個別報名考生則向考區試務會申請;准考證如有毀損或遺失,考生於考試當日攜帶身分證件及與報名時同式2吋相片1張,向各考場試務中心申請補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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