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檳榔子是一級致癌物 國健署籲拒檳榔

2021-03-23 發佈 曾鈺羢 臺北

口腔癌是國人十大癌症的第5位,國健署指出,檳榔是一級致癌物,是導致口腔癌發生的主要危險因子,不需要任何添加物,就可能致癌,呼籲國人不要吃、不要請,讓自己遠離致癌因子。

 

 

國健署統計,107年有超過7千名男性罹患口腔癌,108年逾3千名男性死於口腔癌,口腔癌是男性十大癌症發生率的第4位,其中檳榔是導致口腔癌發生的主要危險因子,國健署代理署長賈淑麗指出,許多民眾喜歡嚼檳榔,是因為檳榔纖維粗、有嚼勁,對需要長時間工作的民眾有提神作用,但是國際癌症研究中心(IARC)研究證實,「檳榔子」本身的檳榔鹼、檳榔素就是第一類致癌物,若再加上石灰、荖花等天添加物,更加強致癌性。

 

賈淑麗解釋,檳榔纖維粗容易磨破口腔,咀嚼過程中,檳榔鹼等致癌物透過口腔滲入身體,就成為口腔癌的來源。

 

根據106年國民健康訪問調查資料顯示,第一次嚼檳榔的主要原因,43%是好奇,26.9%為了交朋友,13.2%是工作需要,9.2%為了提神,6.4%是為了保暖。國健署提醒民眾,與朋友交往過程中,可以祭出拒檳三招「麥哺、麥揪、麥請」,不要請對方吃致癌的檳榔。

 

為了讓民眾預防及早期發現口腔癌,政府免費提供30歲以上嚼檳榔或吸菸民眾、18歲以上至未滿30歲嚼檳榔及原住民每2年1次口腔黏膜檢查,民眾可多加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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