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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

放寬就學辦法 僑生停留不到2年可重新申請回國讀書

2021-02-17 發佈 曾鈺羢 臺北

教育部與僑委會攜手鬆綁海外僑生來就就學規定,教育部在今年一月修正「僑生回國就學及輔導辦法」部分條文,包括目前規定僑生在臺停留不滿一年自請退學或喪失學籍返回僑居地,有重新申請回國就學的機會,新規定放寬為二年;過去僑生的在臺監護人只能監護1名僑生,未來將放寬為5人。

 

另外,僑生轉學也與國內一般學生轉學方式一樣辦理,希望透過放寬相關規定,吸引更多僑生來臺升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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