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過一天就邁入2021年,臺北市勞動局表示,勞工基本工資從明年1月1日起調升,時薪制勞工每小時基本工資為160元,如果在元旦當天排班工作,雇主每小時至少要給付2倍,最低320元工資給勞工,否則將可被處以2萬到100萬的罰鍰,呼籲雇主勿剝奪勞工權益。
根據勞基法的規定,勞工在國定假日上班,工資必須加倍給付,即使是部分工時的工讀生,享有的權益和與一般全職勞工沒有不同。勞動局陳信瑜局長表示,根據《勞基法》第37條規定,內政部所訂定,應放假的紀念日、節日、勞動節及其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應放假的日子,均應休假;若雇主徵得勞工同意,於休假日出勤工作者,據《勞基法》39條規定,「工資應加倍發給」,若因季節性關係有趕工必要,經勞工或工會同意照常工作者,也該享有工資加倍的權益。
「最高可罰到100萬元!」陳信瑜強調,若雇主在工讀生於國定假日出勤時,未給2倍薪資,即「低於基本工資」,勞工可依《勞基法》第74條向雇主、主管機關(勞動局)或檢查機構申訴;勞動局可依《勞基法》第79條第1項第1款,對雇主開罰2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
如果有北市勞工遇到雇主未依法給付薪資時,可透過勞動局的「勞動即時通」系統,進行線上申請調解,勞動局將會協助爭取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