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108課綱,國立花蓮女中109學年度開設「趣味民法」多元選修課程,藉由生活實際案例,引導學生建立判斷能力,讓高二學生提早瞭解大學法商學群,也增進生活法律常識。
高中公民課一學期3學分,上下學期加起來6學分,課堂上必須教社會學、心理學、政治學、經濟學及法律學,而法律學當中,又要教行政法、刑法等,真正談到民法的部份,少得可憐。
花蓮女中公民科老師許小薇說,人的一輩子都跟民法有關,但是民法的法條有上千條,單講法條實在很無聊,因此,她特別挑選與學生的生活相關的案例,如:租屋、租車、壓證件、結婚/離婚等,一方面增加學生民法常識,另一方面,也可以引導學生建立法律人的思維。
許老師說,許多學生「覺得」自己對法律有興趣,卻沒有機會深入理解法律相關科系到底要學什麼?透過這門課,也讓學生有職涯探索的機會,學生可以自我評估,是否能夠耐得住枯燥的法條?
許小薇老師也進一步指出,法律不是萬能,法條畢竟是人所制定的,終究有限制,隨著時代的演進,也會有跟不上時代的問題,在這堂課中,她也希望學生能夠更持平地看待法律。
選修這門課的李同學就說,老師挑選的案例都很有趣,也很實用,無論未來是否進入法律學系,她都覺得自己從這門課中,獲益良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