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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衛生局今年已裁處36件違規促銷醫美療程 開罰共189萬元

2020-10-12 發佈 周明慧 臺北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醫事管理科何叔安科長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醫事管理科何叔安科長

許多醫療院所會透過網站、LINE群組或電視購物頻道,違法宣傳促銷活動。為了維護民眾的消費權益,臺北市衛生局積極查緝違規醫療廣告,109年度1到9月底共裁處違規醫療廣告案件36件,以醫美廣告居多,罰鍰共189萬元。

 

臺北市衛生局醫事管理科何叔安科長表示,常見違規案如醫院、診所倘若宣傳標榜週年慶優惠打折的廣告,還有「全館週年慶1+1」、「9週年快樂 本月活動 肉毒桿菌1688」、「歡慶週年活動來囉 雙人行超優惠」、「購買親友特約方案,可享有特約合作折數,保證是全年最便宜!」、「活動期間滿千就送百喔 滿三萬還可以抽獎」、「週一雙機皮秒派對日」等,根據醫療法第86條的規定,醫療機構不得以優惠、團購、直銷、消費券、預付費用、贈送療程或針劑等具有意圖促銷的醫療廣告進行宣傳,違者將裁處新台幣5萬至25萬元罰鍰。

 

另外,電視購物台如果播出醫療廣告販售票券,協助醫療機構招徠生意,也已違反醫療法第84條規定:「非醫療機構,不得為醫療廣告」,依同法第104條裁處新台幣5萬至25萬元罰鍰。

 

臺北市衛生局醫事管理科何叔安科長表示,民眾選擇美容醫學機構療程時,要注意「六要三不」,多想、多問、多看,保障自身權益。

 

一、六要:要檢視醫療機構開業執照、要檢視醫師執業執照、要充分與醫師溝通想要改善的部位、要由醫事人員親自執行療程及確實瞭解療程效果、要詳閱衛生福利部公告的美容醫學處置同意書及說明書範本、要求開立收據。

 

二、三不:不要相信「全國第一」、「最專業」等誇大用語;不要參加贈品、折扣、團購等不當招攬活動;不要預付訂金、預購療程。

 

臺北市衛生局呼籲民眾,買醫美療程前請先至診所與醫師進行諮詢評估,妥善與醫師溝通,確實瞭解療程效果,選擇適合的醫美療程,切勿輕信形形色色的醫療廣告或行銷手法而衝動購買。並注意醫療機構不得向民眾收取預約治療項目之費用,到醫院或診所就醫記得索取並保留醫療收據,並由醫事人員親自執行療程以降低醫療消費風險並保障自身權益。

 

民眾如對美容醫學有相關疑問,可至「衛生福利部醫事司美容醫學資訊專區」及「臺北市衛生局網站美容醫學專區」查詢相關法令及衛教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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