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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水湖委外管理契約將屆滿 臺東縣政府教育處提因應措施

2020-06-27 發佈 陳麗如 臺東
臺東活水湖委外管理契約將屆滿,臺東縣政府教育處提出因應措施

臺東活水湖委外管理契約將屆滿,臺東縣政府教育處提出因應措施

臺東活水湖及周邊場域專區委外經營管理契約6月30日即將屆期,在新標案辦理前活水湖場域重新規畫期間,為顧及民眾遊憩安全,臺東縣政府特別公告相關因應措施如下:

 

1.活水湖七月起至年底回歸到委託營運前的管理模式,與過去委託營運前的管理方式並無多大改變。另外,活水湖屬開放性空間且屬危險水域,考量無法評估及掌握個人游泳自救能力,為避免不可預期的憾事發生,不適合開放民眾從事戲水游泳行為。而機關團體利用活水湖辦理活動,需檢送水域活動安全維護計畫,檢核活動相關救生員配置及緊急醫護機制,以確保水域活動的安全性。

 

2.原委外廠商為維持園區營運成本,在營業期間於特定區域規畫水域遊憩設施,收費開放民眾及機關團體進行水上活動,其他水域亦不開放民眾下水進行遊憩。

 

3.臺東縣府藉委外契約結束重新委外之前,針對活水湖及森林公園進行整體規劃,希望能於活水湖重新委外後規畫一安全區域,讓民眾進行水上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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