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武漢肺炎的疫情,行政院宣布即日起高中職以下師生禁止出國,有些法律界人士認為禁止人民出國有違憲的疑慮,臺北市副市長黃珊珊表示,傳染病防治法第37條跟特別條例第7條,都是授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的指揮官,因應疫情,可以有必要應變處置或措施,以目前疫情的狀況,這個法條授予疫情指揮中心最大的權力,就像是限制人民要居家檢疫、居家隔離,同樣也是侵害人民的權利,但防疫如同作戰,依照目前疫情的發展,有些特別的辦法是不得已的選擇,多數人的健康和自由比較重要。
黃珊珊副市長表示,現在許多國家都在做邊境管制,像是美國、加拿大及歐盟等,把關是越來越嚴格。對比臺灣,其實沒有真正做到邊境管制,從第三級地區入境的民眾只要進行居家檢疫。但為了避免國內的疫情更加嚴重,呼籲中央對入境的非本國籍旅客能有些限制,邊境管制的執行應該要更加嚴格。
另外,針對各里辦公室所舉辦的自強活動或團體旅遊,黃珊珊副市長表示,民政局日前已經發布通知,6月底前里辦公室的所有活動將視情況要求取消,相信目前的疫情狀況,一般民眾應該不敢出國,至於是否針對堅持揪團出國的里長是否會有相關處罰,黃珊珊回應,處罰必須要有中央法規的授權跟禁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