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國人養生保健觀念越來越普及,市面上開始出現許多標榜調節生理機能、補充營養等保健食品,為了能保障消費者的食用安全與消費權益,我國從88年開始,施行「健康食品管理法」,來管理規範標榜有保健功效的食品。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楊依珍科長表示,在坊間看到的健康食品包裝上有小綠人的標章,就代表這項產品是通過衛生福利部健康食品的審查制度,經過科學證實產品的安全性、保健功效和安定性。目前健康食品可以宣稱的保健功效項目共有13項,包括調節血脂、胃腸功能改善、護肝、免疫調節、骨質保健、不易形成體脂肪、抗疲勞、輔助調整過敏體質、調節血糖、延緩衰老、牙齒保健、促進鐵吸收、輔助調節血壓。截至今年2月10日已經核發457張的健康食品許可證,以具有調節血脂功效的產品最多,有104件、其次是胃腸功能改善的產品有83件、護肝產品有54件、調節免疫的產品有52件。
衛福部為了替民眾健康把關,訂定有完整的健康食品管理制度,產品在上市前,須先經過安全性、功效性、安定性、衛生品質等試驗,製造工廠須符合GMP、必須依法標示等,上市後,還有工廠查核及後市場抽驗等管制措施,確保健康食品之安全衛生與品質,保障消費大眾的權益。
另外,食藥署也提醒消費大眾,保健功效不等於有醫療效果,健康食品不是藥品而是食品,在選購健康食品前要對於產品的保健功效有正確的認知,並且要依照建議攝取量食用,維護民眾身體健康及食用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