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有部分企業因為武漢肺炎疫情而停工或減產,對此,臺北市政府勞動局陳信瑜局長說明,目前法令並沒有「無薪假」的規定,而是減少部分工時,對於按月計酬的全職勞工,雇主每個月要給付的工資不能低於基本工資,而且一定要經過個別勞工協商同意,同時要簽訂「勞雇雙方協商減少工時協議書」,才能暫時縮減工時及減少工資,實施期間最多3個月,如果需要延長,要重新協議徵得勞工同意,也要確實向勞動局通報。
臺北市政府勞動局陳信瑜局長也提醒事業單位,如果勞雇雙方協商好要減少工時,必須將通報表、協議書、停工或減產的具體事證以及相關佐證資料,向臺北市政府勞動局提出申報。相關文件可到臺北市政府勞動局下載,如果勞工因為減少工時而遭受到不當資遣等勞動權益受損,可以向臺北市政府勞動局申請勞資爭議調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