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編列預算,自今(109)年起,花蓮縣代理教師將依學歷敘薪,碩士以上學歷每人薪水平均年增約10萬元,兼任行政職務則核給全學年聘期。
花蓮縣代理教師比率超過2成,經過議員提議爭取,花蓮縣政府規畫「代理教師依學歷敘薪」以及「代理教師兼任行政職務者核予全學年聘期」兩項教育政策,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長期代理教師改依學歷敘薪,代理教師未具該類科合格教師證者,學術研究費均按8成支給。
依花蓮縣政府教育處估算,縣內碩士以上學歷代理教師,每人每年可增加超過10萬元薪資。代理教師兼行政者,核給全年聘期後,比以往多領暑假約2個月的薪水。兩項政策所需經費逾14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