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學年度大學校院教務、校務經營主管聯席會議」於中原大學舉行,今天進入第二天議程,第二天一早就安排「國際合作與品牌建立」的專題座談,邀請大學分享如何延攬國外學生來臺就讀,其中外籍學生的招生機制、如何保護境外學生的就學權益也成為討論重點!
臺灣各大學積極招收境外學生,而對於之前曾發生的亂象,引發外界關注「如何避免境外學生來臺淪為學工」,教育部高教司司長朱俊彰表示,為了保障境外學生就學品質、為了生活需要打工的權益,教育部今年4月起,發函各校明確規範學生的校外實習,每學分最多80小時,每學期最多9學分,如此規範的用心在於,若以每學期18週來計算,實習最多80小時就能獲得1學分,表示1週約實習4.5小時;因每科系不同職種所需實習的需求,每學期最多9學分的話,表示一學期最多實習可達720小時,換算1週約實習40小時,也就是1天最多實習8小時,是在合理範圍內,也希望各校各科系規劃課程時,必須向學生說明清楚實習和打工的有所不同,這樣的規範不只境外學生適用,也適用於國內學生,希望藉此保障學生的學習權益。
對於大學到境外招生,對於在地國「招生仲介」與「招生代辦」的區別,國際司司長畢祖安表示,「招生仲介」是非法,如何區辨可透過兩個指標,一是從學生來臺的主要目的,若在地國的宣傳是來臺工作順便可獲得學位,這當然就非常可疑,但若主要目的就是來臺留學,需要留學相關資訊或申請表格的協助填寫,東南亞國家的確有許多提供留學服務的代辦公司,但不是所有東南亞國家發給代辦公司營業許可,因此另一個判斷指標是收費的樣態,正派的留學代辦業,是向學生或家長收留學代辦的文書費用,只收費一次;而招生仲介業者則可能向學生家長、向臺灣業者、學校收費,收費還可能不只一次,因此很容易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