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擴大義勇消防協勤能量,內政部今天(21日)在部務會報通過「義勇消防組織編組訓練演習服勤辦法」第4條、第7條、第8條修正草案,放寬依法領有居留許可,且在臺期間未曾受有期徒刑以上刑罰宣告確定的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香港或澳門居民,能投入義勇消防人員工作。
內政部表示,依移民署統計資料,外裔、外籍配偶人數與大陸(含港澳)配偶人數高達54萬2千677人,臺灣天然災害頻繁,在臺居留外籍人士如果願意投入義消工作,經地方納編培訓運用,對於整體消防防災救災工作極具正面助益。
為了擴大義勇消防協勤能量,內政部今天(21日)在部務會報通過「義勇消防組織編組訓練演習服勤辦法」第4條、第7條、第8條修正草案,放寬依法領有居留許可,且在臺期間未曾受有期徒刑以上刑罰宣告確定的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香港或澳門居民,能投入義勇消防人員工作。
內政部表示,依移民署統計資料,外裔、外籍配偶人數與大陸(含港澳)配偶人數高達54萬2千677人,臺灣天然災害頻繁,在臺居留外籍人士如果願意投入義消工作,經地方納編培訓運用,對於整體消防防災救災工作極具正面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