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年度花蓮縣春季集團結婚,3月26日在縣府大禮堂受理報名,今年首度開放「在花蓮工作者」,只要結婚新人其中一人在花蓮工作滿一年以上,即可報名,在花蓮成家立業。
花蓮縣政府民政處長蕭明甲表示,縣府於春、秋二季辦理集團結婚,迄今已促成1,812對新人,鼓勵設籍花蓮的未婚男女勇於追求所愛,今年首度開放5對名額,讓設籍外縣市,但於花蓮工作者,也能感受花蓮縣政府的祝福。
凡結婚新人其中一人在花蓮工作,並檢附任職滿1年以上的在職證明書與相關證明文件,即可報名集團結婚。蕭處長提醒,符合申請資格的民眾,務必於3月24日先行參加由花蓮縣政府辦理的婚前教育課程,完成課程講座,取得證書後,於3月26日集團結婚報名當日,備妥相關證明文件於縣府大禮堂申辦。相關報名細節,可洽民政處宗教禮俗科03-8234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