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院會今天(21日)通過「貨物稅條例第12條之6修正草案」,未來大貨車汰舊換新,貨物稅可減免最高新臺幣40萬元,民國95年9月30日前出廠的老車適用。
另外,「貨物稅條例第11條之1」部分,從條文生效日起2年內,民眾只要購買標示經濟部能源局,或委託專業機構核發節能標章的電器類貨物,每臺最高可減徵貨物稅額新臺幣2千元。
財政部指出,修法後預期可汰換老舊大型柴油車近1.5萬輛,改善空氣品質。不過全案仍須送立法院審議,三讀通過後才正式上路。
行政院院會今天(21日)通過「貨物稅條例第12條之6修正草案」,未來大貨車汰舊換新,貨物稅可減免最高新臺幣40萬元,民國95年9月30日前出廠的老車適用。
另外,「貨物稅條例第11條之1」部分,從條文生效日起2年內,民眾只要購買標示經濟部能源局,或委託專業機構核發節能標章的電器類貨物,每臺最高可減徵貨物稅額新臺幣2千元。
財政部指出,修法後預期可汰換老舊大型柴油車近1.5萬輛,改善空氣品質。不過全案仍須送立法院審議,三讀通過後才正式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