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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洲第一《病人自主權利法》正式上路,讓生命得以尊嚴善終

2019-01-06 發佈 廖南瑛 臺北
病人自主研究中心執行長揚玉欣上台發言

病人自主研究中心執行長揚玉欣上台發言

全亞洲第首部全面保障病人自主權利的專法《病人自主權利法》,今6)正式上路,希望保障民眾「知情、選擇、決定」的權利,經過諮詢後,在意識清醒下可簽暑「預立醫療決定」,提早免於受苦,達成尊嚴善終的目標。

主導《病人自主權利法》的前立委、現任病人自主研究中心執行長揚玉欣表示,世界醫學會從1987年就已經提出拒絕醫療權是基本人權,但國內直到2015年才立法完成,又歷經三年準備期,直到今年才正式施行專法,民眾必須先到醫院進行諮商,完成後才可以簽署預立醫療決定,將來只要發生五種臨床條件:末期病人、不可逆轉昏迷、永久植物人、極重度失智、其它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的疾病項目,是可以拒絕醫療加工延長生命。

揚玉欣執行長強調,拒絕醫療權指得是不要透過醫療加工的方式延長生命,而安樂死指得是加工縮短生命,所以病主法內容並不等同於安樂死。

小腦萎縮症的病友秀秀,因為遺傳的關係八年前發病,張媽媽需要獨自照顧丈夫與秀秀,堅強的他一路上看到許多病友被迫在遇到突發狀況被送入急診後,做了氣切、插管等外部治療,其實這樣延續生命的方式,讓病友以及家庭成員在生活、經濟面上都過得辛苦,因此 呼籲更多重症病友能夠及早簽暑,享有《病主法》權益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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