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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大校長遴選提訴願 教育部:尊重

2018-06-04 發佈 徐詠絮 臺北
翻攝自教育部網站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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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大學新任校長遴選案持續延燒,臺大校方今天(4號)正式委請律師提出訴願,希望釐清法律爭議。對此,教育部表示尊重,期盼不論是訴願或行政訴訟,雙方都能尊重結果。

對於臺大新任校長遴選案,臺大5月12號召開臨時校務會議,並在會中通過提案,要求教育部依法盡快聘任校長當選人管中閔,不過,教育部認為,因為臺大校長遴選委員會的組成及遴選程序,難以認定與正當行政程序原則相符,期盼臺大重啟遴選程序,臺大6月4號則發出正式聲明稿,強調委請律師提出訴願,以釐清法律爭議,捍衛校長遴選的自主性。對此,教育部代理部長姚立德表示,因為雙方各有立場,最後就透過訴願,讓法官做最後裁決,無論是行政院的訴願委員會有所決定,或是行政法院有所裁決,雙方應該尊重最後結果。姚立德也期盼,透過法律程序讓事情理性解決,也能繼續往前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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