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今天(3號)宣布推動「開放式大學制度」,為鼓勵在職人士進修,將延長大學進修部學士班修業年限,只要10年內修完畢業學分,就能拿到學士學位,另外,為取得第二專長,只要在大學修讀學分班,累計超過48個專業學分,就可拿到第二張學士文憑。
教育部將推動「開放式大學制度」,包含:「大學進修部四年制學士班彈性修業試辦方案」及「大學校院辦理多元專長培力課程」,教育部政務次長姚立德說,大學進修部彈性修業主要是鼓勵在職人士進修,將打破大學進修部的修業年限,及每學期最低修習學分的限制,只要在大學進修部10年內修完畢業學分,就可以取得學士學位。
另外,對於已有大學文憑,想取得第二專長學士學位的人,教育部也規劃「大學校院辦理多元專長培力課程」,民眾可以先修讀由學校或機構開設符合產業需求的學分班課程(包含推廣教育、職業訓練機構及職業繼續教育等學分課程),在修讀一定專業學分數後,可透過申請入學到各大學就讀進修部至少修讀12學分,只要累計再修完至少48個專業學分,並經過考試合格,就能取得學士後多元專長學士學位,拿到第二張學士文憑,兩項方案都受理大專校院申請辦理,預計從107學年度(今年8月新學期)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