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6日強震造成部分地區民眾生命財產嚴重損失,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花蓮分局及花蓮縣地方稅務局均在第一時間啟動緊急因應機制,主動派員協助受災民眾申辦災害損失租稅減免及申請期限展延等相關服務措施。
國稅局花蓮分局於2月7日主動派員輔導災區營利事業申報稅捐減免,並依照財政部指示採從優、從寬、從速原則辦理災害損失及相關稅捐事項之認定。
花蓮分局提醒災區營利事業,如遭受地震災害損失務必先拍照保存證據,並於災害發生後盡速向國稅局報備災害損失,以申請減免稅捐,維護自身的權益。
另外,考量災區納稅義務人申報繳稅的不便與困難,有關107年2月份發單開徵之營利事業所得稅,繳納期限可以展延,限繳日2月15日展延至3月15日、限繳日3月15日展延至4月15日。災害損失減免及應檢附文件相關資訊,已合併彙整置放國稅區花蓮分局網站的熱門焦點/107年2月6日花蓮強震災損報備專區(https://www.ntbna.gov.tw/)
除了國稅局花蓮分局外,花蓮縣地方稅務局也在7日成立「災害減免勘查服務小組」,主動辦理房屋稅及地價稅減免。此外也派員至安置中心輔導受災民眾申辦稅捐減免,同時與花蓮監理站聯合設置稅費服務站,輔導受災民眾辦理使用牌照稅及汽機車燃料費減免事宜,並透過各鄉(鎮、市)公所協助造具減免清冊,也延長申請期間到災害發生日起3個月。
此外,地方稅務局特別在震災救助及重建服務中心設立「國地稅聯合服務專櫃」,輔導及受理地方稅、國稅災害減免,同時提供房屋稅籍證明、全國財產稅總歸戶清單、所得清單等申請並即刻發證,服務時間為每日上午8時至12時、下午1時30分至5時30分,例假日及年假照常服務,請有需求的民眾多加運用。
地方稅務局呼籲,除了倒(傾)塌大樓該局會主動辦理稅捐減免外,受災民眾請記得先行拍照,地方稅務局會儘速派員前往現場勘查,協助輔導辦理稅捐減免事宜。另外,該局網站(http://www.hltb.gov.tw/)建置災害減免專區,提供災害救(協)助事項相關說明及申請書表下載,請受災民眾主動向地方稅務局、國稅局花蓮分局或各鄉(鎮、市)公所先行申請,再補檢具相關損失資料。
民眾如對災害損失稅捐減免規定或申報(請)方式有任何疑義,請撥打地方稅務局免付費電話0800-386969、總機03-8226121或財政部北區國稅局免付費電話0800-000321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