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術科考試委員會今天(6日)公布「試場分配表」,共有7,432位考生報考,1月27日至2月4日依序舉行音樂、美術、體育各組考試。
大學術科考試委員會聯合會召集學校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表示,今年考生整體人數較去年減少178人,各組報考人數以體育組3,819人最多,2,782人報考美術組次之。委員會提供電腦網路查詢試場服務。
大學術科考試委員會表示,音樂組考試時間為1月27日至1月29日,考試地點包括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臺北市立大學與國家音樂廳,各科考場因場地佈置與鋼琴調音緣故,不開放進入考場參觀。
美術組考試時間為1月31日至2月1日,考試地點包括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附屬高中、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國立彰化師範大學、國立高雄師範大學。考生可於考前一日(30日)下午2時至4時確認考場,考場教室內不開放;畫板、吹風機由考區承辦學校提供,考生可自行攜帶充電式或電池式吹風機,但必須於考場規定吹風區使用。為了維持考場空間使用及秩序,考生攜帶之工具箱的總長、寬、高(包含拉桿及輪子高度)合計應於100公分內,不符者須考試開始前置放至臨時置物區。
體育組考試時間為2月2日至2月4日,考試地點為國立體育大學。
大學術科考試委員會提醒考生,術科考試當日考生務必記得攜帶准考證應考。若未攜帶准考證,經監試人員查核並確認是考生本人無誤者,仍會准予應試,但若未依簡章規定,於當節考試結束鈴聲響畢前將准考證送達或未依規定申請補發者,美術術科、音樂術科考試會依違規處理辦法扣減該項目成績,體育術科考試會取消該項目成績。音樂術科主、副修與視唱考試時,最遲須於應試場次應考截止時段三十分鐘前到達考場完成報到手續,考生應特別留意各場次辦理時間,請務必於1月16日後至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音樂學系以及臺北市立大學音樂學系網站確認各場次考試時間及考序安排。
申請身心障礙應考服務通過審查的考生,建議在考試前主動聯絡所在考區,以便確定考試地點、輔具及其他相關服務事項。考區連絡電話請參見所公布的試場分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