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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放寬專職族語老師教學資格與提升待遇

2025-10-07 發佈 林宜箴 臺北
教育部放寬專職族語老師教學資格與提升待遇

教育部放寬專職族語老師教學資格與提升待遇

為了落實《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法》內涵,促進原住民族語言保存與發展,教育部與原住民族委員會訂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原住民族語老師資格及聘用辦法」,並依教學現場需求滾動修正,周延族語老師權益保障。到去年(113年)年底已歷經4次修法。今年(114年)為了回應教學現場需求,教育部進一步修正辦法中有關專職族語老師的聘用資格、受薪等工作條件及待遇。

 

教育部國教署原民特教組組長孫旻儀說明,因應教學現場變化,原有法規也適時檢討及修正,完善族語老師工作及授課環境。近年為了順應教學現場反應,充實原住民族語師資,經教育部與原住民族委員會評估後,於今年修正聘用辦法,任教於國小者應具備的族語能力修正為通過中高級者,希望更多具有教學熱忱的族語老師加入族語教學行列。

 

孫旻儀組長指出,除了資格放寬外,專職族語老師待遇也全面提升。除了配合政策調薪,基本薪資支給基準調升3%外,尚針對具備族語能力證明高級者另增加發數額,每月加發1,500元。另為鼓勵專職族語老師持續任教於偏遠地區,也增設鼓勵條款,持續於偏遠地區學校任教滿10年者,可自第11年起每月加發2,000元。

 

國教署表示,為了使地方政府辦理族語教育無後顧之憂,每年均依縣市政府聘任專職族語老師名額予以補助。從107學年度制度施行初期僅13縣市112名老師,到114學年已有17縣市269名老師,投入族語教學人數成長近2.5倍。國教署今年也挹注約1.5億的經費補助專職族語老師的各項聘任費用。這次修法放寬專職族語老師任教資格,期望未來邀攬到更多族語教學夥伴投入;另透過調升基本薪資支給及新設具備族語能力證明高級者的加發數額,達到鼓勵教學現場老師的教學意願及積極自我進修目的。國教署將透過持續滾動修法,完善族語教學制度及體系,保障學生學習族語權益,支持族語老師能久任及全心投入教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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