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榮民總醫院臺東分院推廣預立醫療諮商成績亮眼,連續2年獲得財團法人器官捐贈移植登錄及病人自主推廣中心評選為推動績優單位,為宜花東地區唯一獲獎的地區醫院,院方表示,「病主法」使病患能夠保有尊嚴安詳逝世,但在符合啟動條件前,每位病人都應和醫療團隊充分溝通,達到醫病融洽。
「病人自主權利法」自108年1月6日正式施行,透過「預立醫療照護諮商」,民眾可立下書面「預立醫療決定」,表達自己在特定臨床條件下,選擇接受或拒絕「維持生命治療」以及「人工營養及流體餵養」的意願。
榮總臺東分院預立醫療照護諮商團隊深入社區推廣,自108年5月至今年10月底,共協助411位民眾完成預立醫療決定簽署,其中還有部分民眾從臺北、高雄慕名前往該院進行諮商。
副院長林志洵表示,該院預立醫療諮商團隊由醫師、護理師、社工師共同組成,固定每周三上午開設諮商門診,由團隊成員針對民眾個別化討論人生大事,最後由社工師將簽署完成的預立醫療決定書上傳健保卡並完成註記。
他也強調,病主法使民眾在充分了解治療選項後,有權接受或拒絕,不再被強加不希望的治療,或只是延長瀕死的過程,在保有人的尊嚴下得以安詳逝世,但在病主法符合啟動條件前,每位病人都該和醫療團隊充分溝通,確定當下最重要的治療方向,達到醫病融洽。
榮總臺東分院表示,病主法強調每位國民對於就醫情境應擁有知情權、選擇權及拒絕權,以尊重病人自主、保障善終權益、拒絕無效醫療、促進醫病和諧的醫療照護服務為目的,只要年滿20歲、意識清楚者皆可接受諮商。